最近经常有小伙伴私信询问重庆大学保送生招生实施办法(中国人民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相关的问题,今天,瓜准网小编整理了以下内容,希望可以对大家有所帮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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重庆大学2009年保送生招生实施办法
2009年重庆大学按照教育部的相关规定,在具有保送资格的保送生中选拔优秀保送生,实施办法如下:
一. 招生对象:
凡具有教育部规定的保送资格且符合以下条件之一的应届高中毕业生均可以报考:综合素质高,学习成绩优秀或具有突出特长或外语方面具有培养潜质的保送预备人选。
外语保送生招生范围为具有外语保送资格的外国语学校,主要包括:
重庆外国语学校、南京外国语学校、杭州外国语学校、武汉外国语学校、天津外国语学校、济南外国语学校、石家庄外国语学校、郑州外国语学校、长春外语学校、厦门外语学校、深圳外语学校等外语学校。
二. 选拔办法:
我校的保送生选拔工作遵循"公开程序、公正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报名方式采取中学推荐与个人自荐相结合的方式。
第一类 外语保送生:
1、招生专业:
英语(Q吧)、
日语
2、报名方式:由外语学校推荐或具有保送资格的学生自荐、我校审核通过,考前在我校招生考核组抵达后完成报名相关手续。
报名时学生需提供:重庆大学外语类保送生登记表(登记表在此下载)、自荐书(本人手写,字数不少于1000字)以及1名中学老师或校长的推荐信、高中阶段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复印件(加盖中学公章)、相关证明材料复印件。(以上材料用A4纸打印并装订成册交给我校招生考核组)
3、考试安排:我校派招生考核组到各外语学校组织考试工作。
英语专业:英语(笔试、听力、面试)、语文
日语专业:日语(笔试、听力、面试)、语文
考试时间:2009年1月(各学校考试具体时间由所在中学通知)
4、招生计划:35-45名(其中英语25-30名,日语10-15名)。
我校实行统一划定最低资格线,根据达到资格线上的生源质量情况确定各学校的录取人数。学生进校后,可在完成本专业学习的基础上辅修或选修非外语类的第二专业,毕业时可获得双学位。
第二类 非外语保送生:
1、招生计划:45名
招生专业:全校本科专业(艺术体育类专业以及外语专业需参加专业考试)
2、网上报名:符合教育部公布的保送生报考条件的考生,直接在网上报名,从公布之日起到2008年12月20日止。学生登陆“重庆大学本科招生在线(
,进入报名系统进行报名。
3、须提交的书面材料包括:
A、 在网上报名系统中完成报名手续并打印(必须用报名系统的打印功能打印)“重庆大学2009年保送生申请表”,中学负责人签字并加盖公章。
B、 由中学出具的本人高中各学年的学习成绩及年级排名证明(加盖中学公章)。
C、 自荐书(本人手写,字数1000字左右)内容包括:申请理由、性格特点、优势特长、人生规划、公益活动等;1名本校教师或校长的推荐信(含联系电话)。
D、 其他相关证书或证明材料复印件(原件考试时验证)。
以上材料用A4纸装订成册以挂号信或特快专递方式邮寄到学校(确保资料在一周内抵达学校)
邮寄地址: 重庆市沙坪坝区沙正街174号 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00030 (请注明"保送生报名材料")
邮寄材料有效时间12月20日(以邮戳为准),申请材料一律不退还。
考生须在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查询报名状况,审核通过的学生按要求作好考前准备工作;
有关保送生的考试、录取等相关通知均通过本网站发布,敬请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4、资格审查:学校在收到考生的纸质申请材料后立即进行资格审查,资格审查结果即时在网上报名系统“报名进度”中通知(不另行通知),考生务必及时查看。
5、考试时间:资格审查合格者于2009年1月10日左右在考生选定的考点参加考试(具体考试时间、地点于12月底在我校招生网站公布)。
考试地点:重大校内、四川成都、河南郑州、湖北武汉。
6、 考核内容:考试分为笔试和面试。
笔试:每科90分钟
考试科目: 理科:英语、数学、物理 文科:英语、语文、历史
面试:报名材料评审、综合能力测试、面试(每人15分钟左右)
凡报考
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
建筑设计专业的考生须参加试徒手画测试。凡徒手画测试不合格或未参加徒手画测试者均不能以自主招生形式录取到上述三个专业。
三、结果公示:
被我校确定为保送生拟录对象者,学校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Q吧)平台和我校的招生网站(公示时间7天)以及所在中学公示。公示无异议者,将成为我校2008年保送生合格学生。
四、录取:
经我校考核合格的保送生,学校将根据学生填报的专业志愿、学科特长以及我校考试成绩安排专业(录取到建筑学、城市规划、景观建筑设计三个专业须徒手画加试合格),在各省级招办规定的时间内办理录取手续并发放录取通知(正式的录取通知书将于7月初发出)。
五、监督机制
1、学校将严格按照“公开程序、公开选拔、综合考核、择优录取”的原则进行保送生的选拔录取工作。
2、学校纪监部门参与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的全过程,接受社会监督,保证实施过程的公平公正。
3、考生递交的所有材料必须真实可信,凡发现有弄虚作假和舞弊行为者,一经核实立即取消其入选资格和中学推荐资格,情节严重者,按照国家有关法规和招生政策追究当事人责任。
六、本办法解释权归重庆大学招生办公室。
七、本实施办法从公布之日起执行
2008年11月28日

2008年各高校招收保送生、自主招生方案陆续出炉,新浪高考频道特别搜集整理方便考生及家长阅读。以下为2008年中国人民大学保送生选拔测试方案:
2008年,我校按照教育部《关于做好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工作的通知》的文件精神,继续招收保送生。
一、选拔条件
1、申请者须具备保送资格,符合教育部《2008年普通高等学校招收保送生办法》的相关规定;
2、外语类保送生,只招收我校限定的外国语中学推荐的英语语种考生;
3、非外语类保送生,以招收数学、
物理学、
化学、信息学全国中学生奥林匹克竞赛省级赛区一等奖者和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者为主,多学科获奖者优先;
4、德、智、体全面发展,学习成绩始终名列所在中学前茅。
二、选拔模式
保送生推荐工作以中学推荐为主、考生自荐为辅的方式进行,中学推荐名额由我校根据中学生源质量确定。初审合格的考生,将参加我校举办的“全国优秀中学生冬令营”活动进行测试,成绩优秀者取得保送资格。
三、申请材料
1、报名表:我校向下达保送生招生计划的中学寄发《中国人民大学招收保送生预审登记表》。此登记表每人一式两份,复印无效。自荐的考生可在人大招生网下载《保送生自荐报名表》填写。
2、《个人申请》:通过《个人申请》,全面展示考生本人的申请理由、性格特点、爱好特长、学习能力、未来规划等各个方面情况,字数不超过1200字(三页纸以内)。《个人申请》要求由考生本人手书。
3、取得保送资格的获奖证书复印件。
4、可以体现考生情况的其他材料。
以上申请材料装订成册(另附一张与报名表同底版的一寸照片,照片背面注明考生姓名、中学),以中学为单位,采用邮政特快专递的方式,于2007年12月10日前寄至我办。无论考生最终录取与否,申请材料概不退还。
四、选拔程序
1、材料初审:初审主要通过考察考生的平时成绩、竞赛学科及名次、获奖数量、特长爱好、专业兴趣和参加
社会工作等各方面情况以及中学的推荐意见,选拔部分优秀考生参加冬令营测试活动。考生可于12月20日后登录人大招生网查询初审结果。
2、选拔测试:初审合格考生于2008年1月11日至13日参加我校举办的“全国优秀中学生冬令营”活动,在此期间进行2008年保送生选拔测试。测试内容分综合能力面试和文化课笔试,笔试包括语文、数学、英语,考试范围不超出高考考试大纲,考生无需刻意准备。
3、确定资格:我校将根据考生的冬令营测评结果、获奖竞赛学科和专业志愿,确定拟录名单和专业。非外语类保送生优先考虑录取到与获奖竞赛相关的、能充分发挥考生特长的专业学习。外语类保送生录取到英语专业学习。
多学科获得保送资格的考生和获得学科竞赛全国决赛一、二、三等奖的考生将优先录取。拟录名单报学校招生工作领导小组审批后,我校将及时通知所在中学和考生。
4、复审录取:我校将在教育部公示的2008年保送生资格名单中复审拟录考生的保送资格。未在公示名单内的考生,我校不予录取。保送生按规定参加2008年高考报名、政审和体检。政审和体检合格者,我校将按有关规定到各省级招办办理录取审批手续。
五、测评及监督机制
1、学校将按照德智体全面衡量、择优录取的原则,在学校纪委的监督下,公平、公正、公开地做好保送生选拔录取工作。
2、学校成立由各学科骨干教师组成的保送生招生专家组,对申请者进行考核。
3、保送生拟录名单须由考生所在中学、所在省级招生办公室及我校招生办公室给予公示。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
4、保送生入校后,我校将进行新生资格复查和纸介质档案审核工作。如发现考生及中学有弄虚作假情况,将取消考生录取资格及所在中学三年内的保送生推荐资格。
六、联系方式
招生网址:
www.rdzs.com
电子信箱:zsb@ruc.edu.cn
联系电话:010-62515432
通讯地址:北京市海淀区中关村大街59号 邮政编码:100872
七、本招生简章的最终解释权在中国人民大学招生就业处
瓜准网
2014年湖北武汉理工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2014年湖北武汉理工大学保送生招生简章
为选拔具有突出特长和综合素质高的创新型人才,2014年我校面向全国招收保送生,具体实施办法如下:
一、招生对象
取得教育部规定的保送生资格,且高中阶段学习成绩优秀、综合素质突出的应届高中毕业生。
二、招生程序
1、考生进入“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
)的网上报名系统,按要求如实填写相关信息,成功后即获得网报号并打印申请表,交所在中学签署推荐意见并加盖中学公章。然后将申请表原件、中学推荐信、个人陈述、相关获奖证书复印件及县级以上医院出具的体检表原件寄送至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并在信封上注明“保送生材料”字样,报名材料概不退还。网上报名截止时间2014年1月3日中午12:00,考生必须在2014年1月7日前将申请材料以快递方式邮寄至我校招生办公室。
2、我校将组织专家对所有申请材料进行初审,并于2014年1月中下旬在我校本科招生网上公布初审合格名单。初审合格考生将参加我校组织的保送生测试,具体时间见初审后公告。
3、外语类保送生测试项目为阅读与表达、听力测试和口语面试,满分300分。其他类保送生测试项目为数学、能力测试和专家面试,满分400分。
4、学校根据考生的总成绩排序划定资格线,确定预录取考生名单。经学校招生领导小组审定后,名单将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和武汉理工大学本科招生网公示,并报考生所在省(区、市)级招办备案,同时通知考生所在中学。
三、录取
1、符合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机构关于保送生招收政策,并在教育部“阳光高考”平台公示名单之列,且经学校公示无异议的考生,我校将寄发预录取通知书,并将预录取考生名单报教育部和相关省(区、市)招办。
2、外语类保送生可就读我校英语、
法语和日语专业,其中英语专业招收第一语种为英语的考生;法语专业招收第一语种为法语或英语的考生;日语专业招收第一语种为日语或英语的考生。其他类型被我校录取的保送生可依据考生特长选择相关专业。
3、我校收到各省(区、市)招办寄发的保送生录取名册后,将在高考录取期间寄发正式录取通知书。
四、说明
1、若考生所在省级招办有统一要求的保送生登记表,请填写后一并寄至我校。
2、参加我校保送生测试的考生可兼报我校自主选拔录取,招生办法参见《武汉理工大学2014年自主选拔录取简章》。
五、监督机制
1、学校保送生录取工作遵循公开、公平、公正、择优的原则,由学校监察部门全程参与和监督。
2、中学及考生本人应本着诚信的原则,严格按照程序进行推荐和申请工作,推荐和申请材料必须属实,考生所在中学应在校内张榜公布入围我校保送学生名单。如有弄虚作假者,一经查实,将取消该考生的保送资格,并通报考生生源地省级招生办公室。
六、联系方式
通信地址:武汉市洪山区珞狮路205号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
邮编:430070
咨询电话:027-87859017、027-87858399
监察电话:027-87651423
七、其他
1、本简章由武汉理工大学招生办公室负责解释。
2、若教育部及考生所在省级招生部门2014年的保送生招生规定有变化,以新规定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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