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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香港高校在内地部分省份进行自主招生是哪一年的)

2024-10-10 17:11:10 | 瓜准网

办学层次:本科院校类型:师范院校性质:公办
标识代码:4161010718隶属于:教育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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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香港高校在内地部分省份进行自主招生是哪一年的)

2022年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


2022年 陕西 师范 大学招生章程已经公布,主要包含学校概况、招生计划、报考条件、录取规则、 收费标准 、奖助学金等信息,以下是详细内容,供大家参考。

陕西师范大学2022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章程

第一章 总则

第一条 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等相关法律、教育部有关规定和《陕西师范大学章程》,为了更好地贯彻教育部依法治招的要求,规范学校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 工作 (以下简称招生工作),结合学校实际,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 学校办学类型为公办普通高等学校,中文名称为陕西师范大学,简称“陕西师大”或“陕师大”;英文名称为SHAANXI NORMAL UNIVERSITY,简称SNNU。陕西师范大学是教育部直属、世界 一流学科 建设高校。学校国标代码:10718。学校法定地址为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设有雁塔、长安两个校区。雁塔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雁塔区长安南路199号,长安校区位于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

第三条 本科招生的主要类别有:普通 高考 生,含 艺术 和 体育 类考生、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红烛计划(高校专项)、国家专项计划、内地 西藏 班、内地 新疆 班、国家民委专项计划、高水平运动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 就业 、少数 民族 预科学生;保送生、运动训练单招、香港中学文凭 考试 学生、澳门保送生、通过联招考试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和依据台湾地区大学入学考试学科能力测试成绩招收台湾高中 毕业生 , 学习 形式为全日制。

第四条 学生在规定的年限内达到所学专业 毕业 要求,颁发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毕业 证书 ;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 书 。

第五条 学 校招 生工作本着公平、公正、公开的原则,综合衡量考生的德智体美劳情况,择优录取。

第二章 组织机构及工作职责

第六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委员会,根据教育部关于招生工作的文件要求,对学校本科招生工作提出建议;对学校本科招生规模、招生计划编制及招生宣传工作提出建议;听取学校本科年度招生工作计划和总结;监督检查本科招生工作,并提出整改意见。

第七条 学校成立本科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学校招生工作,设立本科招生办公室。负责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的规定,以及主管部门和有关省级招委会的补充规定或实施细则;根据国家核准的年度招生规模及有关规定编制并报送学校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制订学校招生章程;组织开展招生宣传工作;组织实施学校招生工作,负责协调和处理学校招生工作中的有关问题;对录取的 新生 进行复查;组织学校单独招生考试和特殊类型招生考试工作,并对考试安全负责,依据《国家教育考试违规处理办法》《普通高等学校招生违规行为处理暂行办法》对违规考生进行认定、处理,并将违规事实处理结果报生源所在省级招生考试机构;履行高校招生信息公开相应职责;支持有关招生管理部门完成招生方面的其他工作;根据考生或者其法定监护人的申请,对高校有关招生录取行为进行调查、处理并给予答复。

第三章 招生计划

第八条 以新时代中国特色社会主义思想为指导,认真贯彻党的十九大和十九届历次全会精神,深入落实《国务院关于深化考试招生制度改革的实施意见》《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按照“优化生源结构,促进区域均衡”的原则,坚持区域协调发展和统筹兼顾,在保持各地计划总量相对稳定的同时,将招生计划的增量向高等教育欠发达且生源质量好、生源数量相对较多、升学压力较大的地区倾斜,使全国招生计划安排和分布更趋公平、科学、合理。为保持学校生源结构的多元化和合理性,学校在全国均安排招生。

第九条 根据教育部有关招生政策的指导性意见,结合我国经济建设和社会发展的需要、学校办学条件和对各地区人才需求的分析、预测,遵照教育部下发的有关来源计划需求建议,参考近年来各地生源情况和毕业生就业情况,进行年度招生专业(类)结构、区域结构的调整。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招生规模内,合理编制来源计划并报教育部审核,经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核对确认后向社会发布。

第十条 保送生、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含新疆协作计划)结业生以及华侨、港澳台招生不编制分省计划。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红烛计划(高校专项)、国家专项计划、新疆南疆计划在本校年度招生规模内,单列编制来源计划。

第十一条 艺术类专业招生计划编制办法:公费师范生相关专业依照生源省需求,结合生源省招生计划规模编制分省招生计划;其他专业按照我校2022年艺术类招生简章所公布的计划编制办法编制。

第十二条 在国家核定的年度本科招生规模内,预留不超过本校招生计划总数的1%。预留计划经学校研究确定后使用,主要用于调节各地统考上线生源的不平衡。 瓜准网

第四章 录取原则

第十三条 按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提供的投档成绩(含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高考加分)提档。按照顺序 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阅考生档案的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20%以内。按照 平行志愿 投档的批次,调档比例原则上控制在105%以内,具体情况按照与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确定的为准。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调档比例按照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改革方案及有关办法执行。

第十四条 我校各类别招生项目均认可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根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定的全国性高考加分优惠政策。所有高考加分项目及分值不适用于不安排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的招生项目。普通类招生各专业(类)录取无男女比例限制。

第十五条 对考生身体健康状况的要求参考教育部、卫生部、中国残疾人联合会印发的《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及其他有关补充规定。报考师范专业的考生身体健康状况同时参考陕西省教育厅发布的教师资格认定体检相关规定。

第十六条 对于公费师范生与优师计划合并投档的省份,优师计划只录取有志愿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招生专业只招收有志愿考生,且考生须为非西藏户籍的应届高中毕业生。按照《关于印发<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的通知》(教民司函﹝2008﹞63号)的要求,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的考生在 填报志愿 时除按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要求填涂有关表(卡)外,还需提交由考生本人、考生家长或监护人亲笔签名的《报考高等学校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书面申请,并于 高考志愿 填报结束后、高考录取结束前将申请书传真至我校本科招生办公室,同时电话告知并确认传真接收 成功 ,否则不予录取。

第十七条 对于符合我校录取标准的考生,我校按照投档成绩排队顺序进行录退。学校按照分数优先原则安排专业(类),各专业(类)志愿之间不设分数级差,从高分到低分按考生所报专业(类)志愿顺序安排录取专业(类)。在 内蒙古 自治区实行“招生计划1:1范围内按专业志愿排队录取,若有退档,排名在招生计划数以外的考生按投档成绩排序递补录取”的录取原则。

未被所报志愿专业(类)录取且服从调剂的考生,参考考生的相关科目成绩、特长及身体条件、综合素质纪实报告等综合考虑安排录取专业(类);未被所报志愿专业(类)录取且不服从专业(类)调剂的考生作退档处理。

专业(类)录取过程中,投档成绩相同时,文化课成绩高者优先。在投档成绩和文化课成绩均相同的情况下,顺序志愿投档批次将依次按语文、数学、外语成绩排序确定,平行志愿投档批次按投档位序确定。

第十八条 实行高考综合改革省份的考生录取原则:

对于采用“专业+院校”投档的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由高至低顺序进行录取,额满为止,不进行专业调剂。

对于采用“院校专业组”投档的进档考生,在符合专业选考科目要求的前提下,对进档考生按照本章程第十七条规定执行。专业调剂仅在考生被投档的院校专业组内进行。

第十九条 按照顺序志愿投档的批次,在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不足的情况下,我校可接收非第一志愿考生,按照投档成绩择优录取。若符合条件的非第一志愿考生生源仍不足,将征集志愿。按照平行志愿投档的批次,未完成的分省分专业招生计划将征集志愿。征集志愿仍不足则将剩余计划调剂到其他省份完成招生计划。

第二十条 英语专业只招收英语语种考生,其余各专业(类)不限制外语语种。我校所有招生专业(类)均无需口试成绩。

第二十一条 体育教育(公费师范生)、体育教育(师范)录取原则:考生生源所在省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投档后,我校按照省级招生考试机构设定的投档成绩由高到低择优录取(投档成绩相同者,按照文化课、专业课成绩依次排序),对于未确定投档规则的省份,我校提档排序的成绩为专业课成绩。

第二十二条 我校红烛计划(高校专项)、高水平运动队、运动训练单独招生及艺术类招生等特殊类型招生项目,依据教育部有关文件制订细化的相关招生简章及录取原则,按照各省级招生考试机构有关规定及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信息网公布的2022年相应招生简章执行。

第二十三条 少数民族预科班、内地西藏班、内地新疆班、新疆协作计划、国家民委专项计划、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具体录取办法执行教育部有关招生工作管理规定,其中预科班 录取分数线 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本科所在批次相应科类提档线下80分,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录取 分数线 不低于我校普通类本科所在批次相应科类提档线下40分。若所在批次我校无相应科类普通类参考线,参照我校提前批次相应科类普通类提档线执行。

第二十四条 国家专项、优师计划、保送生及华侨和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办法及其他要求按照国家有关部门的文件精神执行。

第五章 其他

第二十五条 我校按照教育部有关规定及陕西省物价局核定标准收取 学费 和住宿费等费用,详见2022年新生缴费须知。如果上级部门或陕西省物价局调整当年本科生学费收费标准,我校将按照新标准执行。

第二十六条 公费师范生入学时须签订《师范生公费教育协议书》,优师计划师范生入学时须签订《国家优师专项定向就业师范生协议书》,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学生入学时须签订《普通高等学校招收培养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协议书》,否则将取消入学资格。

公费师范生、优师计划师范生、非西藏生源定向西藏就业和国家专项学生录取入学后的待遇及就业执行国家相关政策。

第二十七条 学校将组织新生入学资格复查,复查不合格者,按照教育部和学校有关规定处理。凡弄虚作假者,取消入学资格。

第二十八条 学生入学后按照所在年级专业(类)分流办法进行分流。

第二十九条 学校建立 “奖、助、贷、补、勤、免、偿”七位一体的精准资助体系,帮助家庭经济困难学生顺利完成学业,确保不让任何一名学生因家庭经济困难而失学。具体资助办法详见我校学生资助网()。

第三十条 本科招生咨询电话:029-85310330,传真:029-85310188。本科招生信息网网址:。微信公众号:陕西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通讯地址:陕西省西安市长安区西长安街620号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邮编:710119。

第三十一条 学校招生工作全过程接受纪检监察部门以及社会各界的监督。招生监督电话:029-85310302,举报邮箱:jiwsh@snnu.edu.cn。

第三十二条 若与教育部及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有关政策不一致,以调整后的规定为准。

第三十三条 本章程自公布之日起施行,解释权归陕西师范大学本科招生办公室。

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香港高校在内地部分省份进行自主招生是哪一年的)

香港高校在内地部分省份进行自主招生是哪一年的

1、 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8所香港公立大学正式面向内地招收自费本科生。

2、 目前,在内地招生的香港高校主要有两种招生方式:一种是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2所高校采用的统招方式,另一种是香港大学等10所香港高校采用的独立招生方式,招生计划不分省。

陕西师范大学招生章程(香港高校在内地部分省份进行自主招生是哪一年的)

浙江: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招生章程

第一条为规范招生工作,维护广大考生的合法权益,保证招生工作的顺利进行,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教育法》《中华人民共和国高等教育法》和教育主管部门的有关规定,特制定本章程。

第二条本章程适用于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

第三条学校招生工作严格执行教育部和省级招生主管部门的有关政策和规定,贯彻公平竞争、公正选拔、公开透明的原则,德智体美劳全面考核、综合评价、择优录取。

第四条学校招生工作实施“阳光工程”,接受广大考生及其家长和社会各方面的监督。

第二章学校概况

第五条学校全称:杭州师范大学,院校部委代码:10346,浙江省代码:0020

第六条学校层次和类型:本科及研究生教育,国家公办全日制普通高等学校,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

第七条学校位于历史文化名城杭州,有校本部(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下沙校区(杭州市学林街16号)、玉皇山校区(杭州市玉皇山路77号)。

第八条学校是一所以师范教育为传统,文理并重、人文科学与自然科学协调发展的综合性大学。学校前身可追溯到创建于1908年的浙江官立两级师范学堂,至今已有一百多年的历史。学校秉承“勤慎诚恕,博雅精进”的校训,不断适应创新创业教育的时代指向,现已形成研究生教育、本科教育、留学生教育、继续教育等多层次、多形式的办学格局。

学校是全国首批创新创业典型经验高校、全国首批深化创新创业教育改革示范高校、教育部卓越教师培养计划实施单位和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单位;是浙江省重点建设高校、浙江省首批应用型建设示范高校,是浙江省普通高校本科毕业生就业工作优秀单位。

第九条学校拥有人文科学、社会科学、理学、医学四大学科群,涉及哲学、文学、法学经济学历史学教育学、理学、工学、管理学、医学、艺术学等十一大学科门类。学校具有学士、硕士人才培养的学位授予权和服务国家特殊需求博士学位人才培养项目,有24个一级学科硕士点,17个专业硕士学位授权类别,6个ESI排名前1%学科(化学临床医学、植物与动物学、神经系统学与行为学、工程学和材料科学)。

第十条学校现有19个学院、1个公共教学单位、1所直属附属医院(杭州市第二人民医院)。

学校现有一流本科专业建设点19个,国家特色专业5个、教育部专业综合改革试点1个;获教学成果奖10项。

第十一条学校现有全日制在校生20000余人,教职工2300余人。有中国科学院院士1名。有教育部“国家重点人才计划”特聘教授7名、国家杰出青年科学基金获得者8名、新世纪百千万人才工程人选8名、教育部新世纪优秀人才支持计划人选14名、享受国务院津贴28名、全国优秀教师3名、全国优秀教育工作者1名等。

第十二条颁发证书:学校培养的本科生在规定年限内达到所在专业毕业要求者,颁发普通高等学校本科毕业证书;符合学校学位授予有关规定者,颁发普通高等教育本科毕业生学士学位证书。

第三章组织机构

第十三条学校成立招生工作领导小组,负责全日制普通本科招生工作,研究、制订学校招生政策,并对重大事宜做出决策。

第十四条学校招生办公室是组织和实施招生及其相关工作的常设机构,具体负责普通本科招生的日常工作。

第十五条学校纪检监察室对学校招生工作实施监督,监督电话:0571-28865047。

第四章招生计划与录取原则

第十六条学校面向全国部分省(市、自治区)招生,招生计划以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公布的招生计划为准。2021级大一在学校下沙校区就读,大二转入校本部就读。

第十七条学校招生工作实行“学校负责、各省(直辖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监督”的录取体制。根据生源情况需要进行招生计划调整时,由学校招生工作组向招生计划主管部门及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提出申请,经同意后执行。

第十八条学校根据各省(直辖市、自治区)的相关规定和生源情况,确定提档比例,提档比例在招生计划人数的100-110%之间。

第十九条对考生身体健康要求,学校根据《普通高等学校招生体检工作指导意见》,人力资源和社会保障部、教育部、卫生部《关于进一步规范入学和就业体检项目维护乙肝表面抗原携带者入学和就业权利的通知》规定执行。

第二十条学校无男女生录取比例限制。

第二十一条学校公共外语为英语。

第二十二条学校认同并执行各省(市、自治区)招生主管部门制定的有关加分或降分投档的政策规定。

第二十三条专业录取规则:

1.普通类专业:

浙江省:按照2021年普通高校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若进档考生总分和位次号均相同,按照“综合素质评价—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

其余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其中,新高考改革省份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按专业组投档的省份,专业组内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组内专业志愿不设级差;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进档考生按照投档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专业志愿不设级差。若投档成绩相同,按照“录取总分名次(未公布名次的省份按照该省同分原则排序)—语数外总分—专业(类)相关科目分数”从高到低择优录取。当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都未被录取时,对服从专业调剂者,从高分到低分调剂到未录满专业(类);对不服从专业调剂者,予以退档处理。

2.艺术、体育类专业:

我校艺术、体育类(除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均采用各省艺术、体育类统考(或联考)成绩。

(1)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音乐学(师范)、舞蹈学(师范)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4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60%]。美术学(师范)、视觉传达设计、环境设计、公共艺术、绘画、动画、数字媒体艺术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2)体育类专业:

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

新高考改革省份:按照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

非新高考改革省份:若生源省有综合分换算的统一规定,则我校按照该省的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生源省无统一规定,由高校自行确定综合分换算规则,则我校对文化、专业省统考成绩均上线的进档考生,采用“分数优先,遵循志愿”的原则,按综合分从高到低择优录取。体育教育(师范)、休闲体育专业综合分计算公式:综合分=文化成绩×50%+[(专业省统考成绩(折合成100分制))×(各省高考文化总分值÷100)×50%]。

同分原则:若综合分相同,则按专业课成绩从高到低择优录取;若专业课成绩仍相同则参照当地省份相关的文化课成绩单科顺序择优录取。

体育专业特招生:须参加浙江省教育考试院统一组织的体育专业特招生专项测试且成绩合格。对文化、专业成绩达到浙江省对体育特招生要求的进档考生,依据《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体育专业特招生招生简章》《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体育专业特招生评分标准与排序规则》择优录取。

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录取原则详见《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武术与民族传统体育专业招生简章》。录取时,当填报志愿人数不足招生人数的110%时,录取人数控制在填报志愿人数的85%以内。

3.以上录取原则与生源所在省相关要求冲突的,以生源所在省统考投档录取原则为准。

4.学校在浙江省的“专升本”招生按照《杭州师范大学2021年“专升本”招生简章》的规定执行。

5.内地新疆班、少数民族预科班考生的录取办法按教育部的相关规定执行。

6.学校对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的录取工作按照中国普通高等学校联合招收华侨、港澳台地区学生办公室的有关规定和安排进行。

7.“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1)获得我校综合评价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2021年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普通类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在院校志愿栏的第一志愿栏填写我校志愿,否则无效。“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同分原则:对“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综合素质测试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综合素质测试成绩相同,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则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考成绩、学校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成绩等部分组成。

小学教育(师范)、学前教育(师范)、特殊教育(师范)、护理学专业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30%+高考总分(折算成满分100分)×6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高中会考)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3)“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兼报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8.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

(1)获得我校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入选资格的考生均需参加浙江省2021年普通类高考。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报考“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普通类考生,在普通类提前录取。考生须第一志愿填报我校,否则无效。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的考生填报的专业志愿须与初次网上报名所填报的专业一致。未被我校录取的考生,进入后续志愿的投档程序。

(2)同分原则:对“复硕培养试点”招生的进档考生,按综合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对于综合成绩相同的考生,按高考文化成绩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若高考文化成绩相同,“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按高考语文-数学-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师范)”按高考数学-语文-外语单科成绩顺序从高分到低分择优录取。高中阶段具备相关选修课程学分或相关选修课程成绩优良的考生,在同等条件下优先录取。

综合成绩由学业水平测试成绩、综合素质测试成绩、高考文化成绩等部分组成。

“物理学(物理学+教育技术学本硕衔接试验班)”、“历史学(历史学+思想政治教育本硕衔接试验班)”综合成绩按“学业水平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10%+综合素质测试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20%+高考文化成绩(折算成满分100分)×70%”计算形成,其中学业水平测试A等计10分,B等计5分,C等计2分,D等不计分。

我校认可新高考改革前的往届生相应科目的高中学考成绩等第,其中对通用技术和信息技术两项合并取高的等第作为“技术”科目学考等第,自选综合不计。

(3)高素质复合型硕士层次高中教师培养试点招生考试的考生不能同时兼报我校“三位一体”综合评价招生。

(4)进入试点项目学生在本科第七学期时,参加学校组织的升入教育硕士转段考核,合格者以研究生推免方式进入教育硕士阶段学习,考核不合格者退出试点,转入相关专业继续完成本科阶段学习任务。

(5)拟录取学生,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管理办法,入学前与我校、省教育厅签订三方协议,实施到岗逐年返还学费,教育硕士毕业后定向在我省高中任教,双向选择任教学校,且服务期不少于6年。如有违约,参照国家公费师范生培养管理办法处理。

第二十四条2021年学校部分专业实行按类招生,具体录取按当地招生主管部门颁布的招生录取办法执行,考生所填报的专业(类)志愿须满足该专业(类)选考科目要求。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的学生入校后按相关专业类培养,分流后进入录取的专业学习,详见我校本科招生网公布的相关专业(类)招生计划表。

第二十五条被我校录取的新生,应在我校规定报到日期起两周内到校办理入学手续。因故不能按期入学者,应向学校请假。未经请假或请假逾期者,除因不可抗力等正当事由以外,视为放弃入学资格。新生入学后,学校在三个月内按照国家招生规定对其进行复查。复查不合格者,由学校根据具体情况予以处理,直至取消入学资格。

第五章收费、奖励和资助

第二十六条严格执行浙江省物价局、财政厅、教育厅的统一规定的收费标准。杭州师范大学实行学分制收费,学费由专业学费和学分学费组成。学年开始时,学费按浙江省物价部门核定的预收标准进行预收,学年结束后结算。

新生入学时,按专业类招生的学生统一按照专业类中学费标准较低的专业收取费用,专业分流后分别按所学专业规定的学费标准执行;部分特殊类型按专业招生,按类培养招收学生的学费标准参照上述标准执行。

第二十七条学校设有国家奖学金、励志奖学金、优秀学生奖学金、师范生奖学金、单项奖学金和各类专项奖学金。对家庭经济困难学生实行国家助学贷款、勤工助学、困难补助、学费减免等资助政策。

第六章附则

第二十八条新生录取结果将通过杭州师范大学本科招生网公布。

学校网址:

学校本科招生网:

第二十九条咨询联系方式:杭州师范大学招生办公室

招生办公室地址:杭州市余杭塘路2318号,杭州师范大学。

招生热线:0571-28865518(2021年6月10日起开通)、0571-28865193

招生办公室邮箱:undergrad@hznu.edu.cn

第三十条本章程自公布之日实行,由学校招生办负责解释。学校原公布的有关招生工作的制度、规定如与本章程相冲突的,以本章程为准;本章程若有与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不一致之处,以国家和上级有关政策为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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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恒生大学2024年春季入学本科内地招生开始!!!香港恒生大学2024年春季本科内地招生现已正式启动!这所位于香港新界小沥源的私立高等学府——香港恒生大学,以其翻译和商科专业闻名。自2019年起,经过教育部批准,开始面向内地高考学生招生,至今已培养出首批本科毕业生。春季招生作为新增项目,允许内地学生凭借2023年高考成绩于次年1月入学,首批开放的专业包括本科课程。需要注意的是,

2024-10-10 02:20:10
香港本科招生内地数量 香港高校在内地部分省份进行自主招生是哪一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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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16:36:16
香港高校在内地部分省份进行自主招生是哪一年的 香港的大学对内地招生条件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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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校在内地部分省份进行自主招生是哪一年的1、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8所香港公立大学正式面向内地招收自费本科生。2、目前,在内地招生的香港高校主要有两种招生方式:一种是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2所高校采用的统招方式,另一种是香港大学等10所香港高校采用的独立招生方式,招生计划不分省。香港的大学对内地招生条件香港的大学对内地招生条件如下:

2024-09-26 18:03:30
香港高校在内地部分省份进行自主招生是哪一年的(香港籍在内地高考政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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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校在内地部分省份进行自主招生是哪一年的1、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8所香港公立大学正式面向内地招收自费本科生。2、目前,在内地招生的香港高校主要有两种招生方式:一种是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2所高校采用的统招方式,另一种是香港大学等10所香港高校采用的独立招生方式,招生计划不分省。香港籍在内地高考政策香港籍在内地高考政策如下:香港籍学

2024-09-29 22:44:41
【追加】香港各大学内地招生方法(香港高校在内地部分省份进行自主招生是哪一年的)
【追加】香港各大学内地招生方法(香港高校在内地部分省份进行自主招生是哪一年的)

【追加】香港各大学内地招生方法港大港科大理工大采取自主招生形式在陕西河南山西等省市在提前批国防生录取之前北京上海等地的录取时间不是很清楚港中文采取提前批招生形式,与国防生录取互斥,即在陕西报了北大国防生就不能报香港中文了期中港大和科大需要面试理工大和中文一般不需要这些学校主要看高考成绩期中港大更加看重英文成绩港大在高考前有两种校长推荐计划一种是港大的另一种是北大自主招生

2024-09-26 21:52:16
香港高校在内地部分省份进行自主招生是哪一年的 【追加】香港各大学内地招生方法
香港高校在内地部分省份进行自主招生是哪一年的 【追加】香港各大学内地招生方法

关于2010年香港高校内地招生的咨询(重庆考生)(急)可以同时申请多所港校,择优录取。如果同时被多所港校录取,可以自己选择一所就读。教育部同意香港特别行政区12所院校在内地25省(市)招生: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香港理工大学、香港科技大学、香港岭南大学、香港城市大学、香港教育学院、香港浸会大学、香港树仁大学、香港公开大学、香港演艺学院、珠海学院。其中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在提前批次

2024-10-02 08:41:04
香港高校在内地部分省份进行自主招生是哪一年的(【追加】香港各大学内地招生方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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香港高校在内地部分省份进行自主招生是哪一年的1、2003年,经教育部批准,香港大学、香港中文大学等8所香港公立大学正式面向内地招收自费本科生。2、目前,在内地招生的香港高校主要有两种招生方式:一种是香港中文大学和香港城市大学2所高校采用的统招方式,另一种是香港大学等10所香港高校采用的独立招生方式,招生计划不分省。【追加】香港各大学内地招生方法除了中文大学和城市大学是和内地一些学

2024-10-06 02:31:32
香港高校在内地部分省份进行自主招生是哪一年的 关于香港高校内地招生的咨询(重庆考生)(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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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09-28 22:26:33